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深入一線、深入現場,查實了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,核實了一批不作為、慢作為,不擔當、不碰硬,甚至敷衍應對、弄虛作假等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問題。12月15日,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公開通報5個典型案例,全都是與污水排放有關的。
5個典型案例分別是:福建省龍巖泉州城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推進緩慢,污水直排問題依然存在;河南洛陽等市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不力;海南省一些地方生活污水基礎設施建設短板突出,大量污水直排;甘肅省部分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短板,運行管理不到位;青海省西寧海東兩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短板明顯,溢流直排問題突出。
以甘肅省為例,存在以下問題
一是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不到位。督察發現,2013年起蘭州市開發建設白道坪片區,目前片區入住人口已達6.5萬,日均用水量約1.7萬立方米,但至今未按規劃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廠,也未建設管網與其他污水處理廠連接,片區生活污水僅靠臨時設施收集處理,實際處理水量約0.7萬立方米/日。2023年12月10日,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,該片區部分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排黃河干流,監測結果顯示,化學需氧量、氨氮、總磷濃度分別為372毫克/升、70.2毫克/升、4.59毫克/升。蘭州市七里河區鹼溝下游約1.9千米的河洪道被建筑物覆蓋,受納沿河生活污水,當地雖在近河口處建有截污壩,通過泵站將污水抽送至城市管網,但雨天污水溢流黃河干流問題依然存在。2023年9月監測結果顯示,溢流水體氨氮濃度22.6毫克/升,屬于重度黑臭,但一直未列為黑臭水體進行整治,群眾反映強烈。
督察還發現,定西市通渭縣城區部分生活污水通過雨水管直排渭河支流散渡河,2023年12月監測結果顯示,化學需氧量、氨氮、總磷濃度分別為124毫克/升、28.5毫克/升、2.42毫克/升;通渭縣南園體育場附近污水檢查井大量雨污混合水溢流。隴西縣城大量雨污混合水未經處理,通過縣城污水處理廠溢流口和附近溝渠排入渭河干流,在河道內形成明顯的污染帶。
2023年9月22日,督察組暗查發現,定西市隴西縣城大量雨污混合水排入渭河干流
天水市武山縣因污水處理能力不足,2022年以來縣污水處理廠人工開啟溢流口175次,將大量未經處理的雨污混合水直排渭河干流。
二是部分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水平低。督察發現,天水市城區生活污水產生量約13.7萬噸/日,已建成的三座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共計24萬噸/日,但運行管理水平低,設施處理能力不能有效發揮。2019年建成的天水成紀凈水廠設計處理能力8萬噸/日,實際最大處理能力不足4萬噸/日,近3年污水持續溢流。秦州污水處理廠運行效能低,只能采取降低處理量、大量投放藥劑等措施處理污水。2023年9月,天水市將城區三個污水處理廠階梯運行,位于下游的麥積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量大幅增加,造成部分時段超負荷運行,出水總磷、總氮超標,已有9次出現污水溢流。2023年1至11月,下游渭河干流伯陽國考斷面水質有2個月惡化為劣Ⅴ類,太碌國考斷面水質有1個月惡化為劣Ⅴ類。此外,定西市通渭縣城區污水處理廠2022年12月以來,排放超標129天。
2023年12月2日,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,天水市秦州污水處理廠運行效能低,
生化池存在大量浮泥
三是生活污泥處置問題突出。督察發現,按照甘肅省要求,蘭州市應于2023年底前至少實施一座生活污泥資源化利用設施,但至今未實施。全市城區生活污泥均由2018年建成的蘭州市污泥處置廠填埋處置,該廠設計庫容100萬噸,處理能力400噸/日,實際接收污泥約580噸/日,截至2023年11月,已填埋污泥162萬噸。
現場檢查發現,該廠未按要求設置甲烷氣體自動檢測及點火裝置,導排系統已被污泥完全掩埋,填埋區積存大量滲濾液,甲烷及惡臭氣體導排受阻,存在嚴重環境安全風險隱患,群眾對該廠臭氣擾民問題反映強烈。
2023年10月19日,督察組暗查發現,蘭州市污泥處置廠填埋區積存大量滲濾液
《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》規定,生活污泥經處理后含水率小于60%,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。督察發現,2020年至今,天水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共接收約3.6萬噸含水率80%的生活污泥進行填埋處置。
甘肅省部分城市貫徹落實黃河保護法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不到位,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管理重視不夠,工作推進不力,造成環境污染和環境安全風險隱患。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,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。